医疗机构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政策解读
冯围围;刘金伟;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儿童健康事业,我国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升,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也在不断完善。然而在儿童看病就医方面,群众仍面临诸多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实保障儿童健康权益,改善儿童就医体验,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行就医空间友好、健康服务友好、工作机制友好和社会支持友好。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不仅关乎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更是对儿童基本权利的有力保障。本文通过系统梳理相关文献,以医疗机构为对象,对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希望能够为后续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实施提供参考。
基于生育全程服务包的生育费用测算
朱兆芳;王爱玲;高群;魏瑗;李蓉;许宗余;目的 基于规范诊疗路径,测算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的费用,为生育全程服务保障提供决策依据。方法 基于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从生育全程服务的角度界定涵盖孕前、孕期、分娩、产后的服务内容,结合典型地区医疗服务价格水平调查、《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及专家论证,进行费用测算。结果 测算显示,涵盖孕前、孕期、分娩、产后的医疗保健服务总费用为95 704元,其中孕期保健为7 004元,分娩顺产为3 547元,剖宫产为9 119元,产后保健为313元,辅助生殖费用最高为79 268元。结论 生育费用占居民家庭支出比例较高,医疗保障水平偏低。建议提升生育医疗保障水平,提供优质生育健康服务,发展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诊疗服务,构建生育友好社会,为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生育全程服务下的生育医疗保障分析及预测
朱兆芳;苏岱;崔斌;李月;许宗余;目的 根据未来我国人口发展趋势,测算将生育全程服务包纳入生育医疗保障后的保障力度和生育保障基金收支水平,并提出优化策略。方法 本文基于生育保障基金历史数据进行预测,综合预算影响分析方法,模拟测算了纳入生育全程服务包的基金收支风险。结果 将生育全程服务包纳入统筹报销,通过提升生育费用补偿和家庭补助水平,生育保险基金仍具备可持续性。结论 建立覆盖全人群的生育保障制度,强化生育相关保障支持,降低生育医疗成本,提供“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的生育全程健康服务。
儿童养育教育成本研究——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的实证分析
胡文玲;朱兆芳;崔斌;许宗余;目的 本研究通过测算不同阶段儿童养育和教育成本,探讨家庭养育儿童支出负担,为调整生育保障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方法 采用描述性分析方法,针对不同年龄、学历、儿童数量家庭的养育教育成本及构成进行测算。结果 0~15岁儿童年均养育成本为20 506.56元,其中居住与房贷的成本为4 439.52元/年。0~3岁儿童年均养育成本为35 036.22元,其中房贷成本为9 288.56元/年。0~15岁儿童教育成本累计161 864.40元,其中校外教育达110 142.00元,占68.05%。结论 目前,居住与房贷成本为家庭首要压力;随着对教育的重视,校外教育支出随之增加。建议加强住房保障、托育照护服务和教育起点公平,推进政策保障与倾斜。
全国托育机构医育结合服务开展现状及影响因素调查
冯围围;徐轶群;刘金伟;徐韬;宋夺;目的 了解托育机构医育结合服务开展情况,并探索可能的影响因素,为后续更好地开展医育结合工作、促进集体婴幼儿健康提供依据。方法 2024年5—9月,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托育机构名单中抽取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 360所托育机构,通过线上问卷调查方法,对托育机构的医育结合工作进行调查。结果 66.2%的托育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育结合服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为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为36.0%和26.1%;医育结合服务开展率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为70.7%、67.2%和61.6%,不同地区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426,P=0.015)。已经开展医育结合服务的托育机构中,57.0%开展3~5项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定期体检、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和现场技术指导,开展比例分别为87.7%、79.5%、77.0%和57.0%;不同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内容在婴幼儿定期体检服务、保育人员培训、人员派驻和中医适宜技术引入上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东部地区、公办类型、2022年8月前备案、普惠是托育机构开展医育结合服务的保护因素;未进行卫生评价是开展医育结合服务的不利因素。结论 各地托育机构在积极尝试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育结合服务,针对新备案、民办、非普惠和未进行卫生评价的托育机构要加强医育结合服务工作的指导。
2019—2021年中国更年期保健门诊开设情况及服务状况调查
闫梦可;王雨霏;黄星;杨业环;郑睿敏;杨丽;玉米提·塔西甫拉提;目的 了解我国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的更年期保健门诊开设情况及服务提供情况,为加强更年期保健工作建设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本研究采取随机抽样方法,于2022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411家医疗机构开展问卷调查,调查医疗机构更年期保健门诊开设情况及2019—2021年各项服务提供情况,使用χ2验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差异进行分析。结果 本研究共调查了411家医疗机构,共有143家(34.79%)机构开设了更年期保健门诊,其中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妇产医院更年期保健门诊开设比例分别为49.28%和19.80%,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39.349,P <0.01)。省级、地市级和区县级机构开设比例依次为72.50%、44.83%和21.68%,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8.628,P <0.01),但东、中、西部地区间开设比例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250)。2019—2021年门诊年均诊疗人次中位数从200人次增至535人次,但仅23.08%的机构达到国家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评估标准。50.00%以上医疗机构提供营养、心理评估等更年期保健服务,但达标率普遍低于30.00%,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妇产医院各项服务提供情况及达标情况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 0.05)。综合医院/妇产医院(82.50%)的信息化便民服务应用率高于妇幼保健院(63.11%,P=0.025)。结论 各地积极开设更年期保健门诊,但更年期保健服务存在机构类型、层级间的不均衡,基层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2020—2023年中国妇幼保健机构女性心理保健服务现况调查
刘欣惠;黄星;王雨霏;杨业环;郑睿敏;杨丽;玉米提·塔西甫拉提;目的 了解中国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心理保健科室/门诊设置情况及其服务水平,以便为进一步提升妇幼保健机构心理保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于2023年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应用自行设计的问卷对国内513家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线上调查,分析比较不同级别妇幼保健机构心理保健服务状况。结果 2023年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心理科/门诊的总体开设情况为26.32%。不同级别、等级、地理位置和经济水平地区的妇幼保健机构心理科/门诊开设情况之间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 <0.001)。心理问题评估和个体治疗服务开设情况在不同级别机构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3,P=0.001)。孕产妇心理状况筛查、量表评估以及咨询指导服务开设比例较高。2020—2022年,各项心理保健服务提供情况均呈现上升趋势,但不同机构之间服务量差异较大。结论 不同类型妇幼保健机构的心理科/门诊开设情况差异较大,区县级机构心理保健服务覆盖情况亟待提升,三级机构开设比例较之前有明显提升。心理保健服务基本覆盖女性全生命周期,服务数量和水平仍需继续提升。

期刊信息
期刊名称: 中国妇幼卫生杂志
创办日期:2010年1月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
刊期: 6
电话: 010-62170910
Email: zgfyws@ncwchnhc.org.cn
国内统一刊号(CN):CN 11-5816/R
国际标准刊号(ISSN):ISSN 1674-7763
网站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0